关于病假
1、关于请病假程序
如果您在医院住院养病,那么您出院的时候就会有诊断证明书,里面会写明您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最后您出院办理好费用后,就能把诊断证明书带到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此时就完成了病假条的开具。如果您是在家休养的,那么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再去办理后续的步骤。
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病假条可以按公司章程给上级或前台等等。
请病假单的一般流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的病假单的时间也是有所规定的
这个要看具体的疾病和医生的职称来定了,举个列子,比如说是骨折,在门诊开的话,一般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开一个月,如果你是住院病人的话,你的主治医生最多可以开三个月.县级医院一般是这样的,但是要到大医院开的话就会严格了,一般的大夫只给你开一个星期,最多的也只能开一个月!
2、新劳动法中对请病假的规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病假医疗期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相关规定;
其次,对于这一问题,在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中,做了相应的较细致的规定:
1.该法条第2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该法条第3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6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劳动法对于病假的规定
公司可以不按照正常出勤算工资。扣当天一半工资是否合法取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为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为: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参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参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四条,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3)关于病假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参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4、关于请病假问题
你在请假流程上做得有欠缺。不管请什么假,告知单位或者单位领导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要得到单位或者单位领导的同意。你只尽到了告知,还未得到领导同意就自己休假了,这是不妥的。不管是当面还是电话,都需要得到领导的口头同意,然后走正式的书面请假流程或事后补书面请假流程。
5、关于员工长期病假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拓展资料: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相关规定: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6、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6)关于病假扩展资料:
工资计算方式: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职工可以享受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为5至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