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最新产假
1、河北省教师产假规定
河北省教师产假规定,产假的规定,可以参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2、河北省石家庄2018年产假新政策多少天有晚婚晚育假多少天
【1】国家法律规定,女职工休产假98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河北省女职工延长产假60天。
给丈夫护理假15天。
只要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都可以延长婚假15天。国家还给3天婚假。
【2】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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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3、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河北省产假及二胎产假国家新规定
国家规定产假是98天,河北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也就是158天,在国家开放生育二胎期间符合计划生育,二胎产假也是15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3)河北省最新产假扩展资料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九条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 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第三十条 对自2016 年1月1日起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持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 从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
(二) 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 死亡的,按照规定给予扶助。在经济补贴、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应急帮扶、亲情关爱等方面给予照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其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主要用于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不再收养子女的,退休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补助。
4、河北省陪产假规定2017年的新规定是多少天
河北省陪产假规定 2017年最新规定是15天。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因此,河北省陪产假规定 2017年规定是15年。
5、河北省规定婚假,产假,陪产假是多少天?
婚假:制3+15=18天。
产假:基础产假98+60=158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
护理假(陪产假):15天。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而定。
二十八条具体内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 产假待遇。
6、关于河北省女职工休产假有什么规定
(1)女员工生育,正常产假98 天。
(2)难产的(如剖腹产等),增加产假15 天;
(3)实行晚育的(23 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产假15 天。
(4)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5)以上产假可以累加。
(6)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 至30 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 天产假。
(7)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7、河北男性产假多少天
主要是对实行晚来婚、晚育的公民自的一种奖励。“晚婚”是指在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次结婚的;“晚育”是指公民达到晚婚年龄后初次生育子女的。《条例》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一般为3天)外增加婚假20天(即23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产假15至30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产假42天。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节育手术常规》规定: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取出宫内节育器,休息1天;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以上休假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8、河北2018婚假产假是怎么样的啊?
不是的,应该是婚假18天,产假158天。
河北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对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进行调整,以保障全省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切实利益。
河北省此次调整全省生育保险产假待遇的主要内容包括3条:
一、是增加奖励产假60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外,另延长产假60天,正常生育产假合计158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二、取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产假30天,2018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即生育妇女不再享受独生子女30天奖励产假。
三、取消晚婚晚育假45天。随着我国人口形势和女性初婚、初育年龄的变化,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删除了“晚婚奖励”,修改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奖励婚假15天”,换句话说就是国家规定3天河北奖励15天=1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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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参考资料:
网络_婚假